为了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经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案例回顾】

威海网民王某(化名)因琐事同他人发生矛盾,为泄私愤,该自2023年11月30日起,多次通过微信编造发送诽谤侮辱性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情节较重,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经区网警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市民、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声明:本平台为资讯分享平台,内容整理自不同渠道,我们对内容中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观点负责。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
点赞(63)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