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盲目地传播不实言论可能会触碰到法律的红线,后果就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遭受网络暴力时,受害者也要学会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威海网民谷某在网上散布有人因投资失败跳楼自杀的谣言,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谷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经区公安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发言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网络空间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达渠道,但畅所欲言并不代表为所欲为,应该做到理性,谨言慎行、合理表达,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随意骂人、损毁他人名誉,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健康有序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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