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经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4年2月,宋某(化名)通过手机微信散布李某(化名)的个人隐私,对其进行公然侮辱,对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威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威海姜某某(化名)对前同事丛某有好感,频繁拨打电话,并通过网络发送信数千条短信息、淫秽信息等,严重干扰丛某的正常生活,威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经区公安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发言同样需要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网络空间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达渠道,但畅所欲言并不代表为所欲为,应该做到理性,谨言慎行、合理表达,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随意骂人、损毁他人名誉,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健康有序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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