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经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案例回顾】

网民辛某持续对前女友刘某发送大量骚扰信息,在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后并未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明知自己的手机号码已被刘某拉黑的情况下仍然固执地拨打骚扰电话20余次,发送骚扰短信约400余条,内容涉及谩骂、侮辱、诽谤等,持续侵犯刘某的个人隐私,给其心理造成巨大压力,严重干扰了刘某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威海公安依法给予辛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经区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图好玩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一不小心可能触犯法律,对于编造、传播、散布网络谣言和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在此呼吁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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